信达动态 | 信达助力荣盛石化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
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002493,以下简称“荣盛石化”) 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于2019年12月13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。
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/年炼化一体化项目,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80亿元(含80亿元)。
4000万吨/年炼化一体化项目总投资约1,730亿元,总规模为4,000万吨/年炼油。项目分两期实施,每期规模为2,000万吨/年炼油。项目投入运行后,一方面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我国在芳烃产业方面的话语权,降低芳烃的进口依存度,另一方面将会带动中下游化工产品的生产、加工和销售,实现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最优化。
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信达”)受聘担任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,为其提供全程法律服务。项目组成员包括信达高级合伙人韦少辉律师,合伙人易文玉律师,律师丁紫仪、实习律师林婕和律师助理刘宇等。
信达于2010年担任荣盛石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人律师,并于2015年、2017年分别担任荣盛石化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、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。2019年,信达继续担任荣盛石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发行人律师,助力荣盛石化再融资。
韦少辉 高级合伙人 律师
weishaohui@shujin.cn
执业领域:各类国有企业、民营企业、高科技企业的股份制改制及境内外股票发行、上市;各类上市公司的再融资;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和资产重组;证券公司、基金管理公司相关业务以及涉外合资、合作项目等方面的业务,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经验。
易文玉 合伙人 律师
yiwenyu@shujin.cn
执业领域:公司、证券法律业务,参与了多项拟上市公司股份制改制、股票上市发行业务;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银行间交易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业务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的业务,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经验。丁紫仪 律师
dingziyi@shujin.cn
执业领域:公司、证券法律业务,主要参与了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发行业务;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银行间交易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业务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的业务,在相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工作和法律服务经验。林 婕 实习律师
linjie@shujin.cn
工作领域为公司、证券法律业务,主要参与了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发行业务;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银行间交易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业务、上市公司再融资等方面的业务。
刘 宇 律师助理
liuyu@shujin.cn
工作领域为公司、证券法律业务,主要参与了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发行业务;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银行间交易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业务、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方面的业务。